“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是我国长期的重要发展战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的报告中指出:“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这段论述表现了我们党对信息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指明信息化带出一条新型工业化路子的光明前景。最近几年,各级政府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积极推动和引导下,政府、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上不断加大投入,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但是,信息工程建设作为信息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管理手段,其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虽然社会在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其现状并不令人十分满意,出现了许多失败和难以达到目标的项目。最近几年在信息工程建设的建设过程中陆续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在企业的信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不规范、政策法规不完善、缺少监督、监理,一批公司不顾自己的实力、信誉、资质,只为眼前利益将项目争取到手,结果建设了一批又一批的劣质工程。一些比较知名的企业的失败案例,让合同的双方都陷入尴尬的境地。所以没有监理,信息工程建设就成了鸡肋,它让组织耗资巨大,严重地挫伤了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良苦用心,对外还要说好,使信息化工程建设成为一个悲剧。这样,不仅搅乱了市场、误导了用户,也大大的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与质量。如何才能在保护合同双方权益的基础上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展呢,引入监理机制,约束、规范和监督信息化工程建设就是关键的解决方法。在我国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必要性概括起来讲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的:
1.为了我国信息产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国家应制定有关信息系统监理政策法规及相关的监管制度体系。
2.为了强化对系统工程建设的政府管理,国家应专门设立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的专门机构。
3.引进竞争机制,完善监理行业的建设。
4.切实解决在信息系统建设市场中缺乏“协调约束机制”问题,其表现在:
(1)建设单位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理解不深,一味追求最新技术,但不适合业务的需要;
(2)建设单位难以顺利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设计、招标、投标、方案优选、组织管理、调解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等问题;
(3)建设单位利用自主权盲目立项上工程,扩大标准、不合理压价,拖欠工程款;
(4)系统承建单位不顾质量、以次充好,文档资料不全,影响系统正常运转及今后对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5.转变在信息建设市场中只有交易主体、缺乏监理服务主体的不健全的局面;
6.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国家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措施,杜绝有害信息的传播。
因此,在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内贯彻执行信息系统监理,不仅能够协调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关系,对质量、进度、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有效地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